個人出售應依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課徵所得稅之房屋、土地,若有虧損仍應依限申報,以免受罰!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個人出售應依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課徵所得稅之房屋及土地,即使虧損仍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,以免受罰。 該局說明,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,個人有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之交易所得或損失,不論有無應納稅額,應於房屋、土地完成所...
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應注意事項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(新制),為協助納稅義務人正確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報,該局整理納稅義務人較常申報錯誤而遭補稅情形,提醒民眾多加注意。 該局指出,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之範圍係指105年1月1日起買賣或交換於105年...